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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點我→尋找你的遺失物

依《民法》規定,拾得遺失物應交給警方或縣市政府辦理招領,但在機關、學校、團體或其他公共場所拾得者,也可交由其管理人辦理失物招領,如未能於招領公告6個月內領取,遺失物將由資電學院處理

 

領取流程

  1. 攜帶你的學生證至資電學院辦公室。
  2. 請說明你遺失物的外觀、內容物等。
  3. 簽收遺失物領回單。

 

你的東西不見了嗎? 請點我,看看有沒有在裡面唷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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