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大學跨領域及生成式 AI 課程學習獎勵辦法
一、有關「中華大學跨領域及生成式 AI 課程學習獎勵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業經115年2月25日召開之114學年度第1次臨時教務會議訂定通過(如附件一),並配合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」自115年度生效。
二、本辦法獎勵對象為日間部學士班、二年制在職專班、進修學士班學生。
三、本辦法獎勵學生修習並完成下列各類跨領域及生成式 AI 課程:
1. 就業學程計畫
2. 跨領域學分學程
3. 數位科技微學程
4. 跨領域模組課程
5. 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
6.「生成式 AI 應用與實作」自學課程:本課程開設於 CHUMoodle 數位學習平台,同學可自行加選,須依課程規劃考取證照並繳交成果作品,經評定合格後,方為修習完成。
四、凡符合獎勵條件規定之學生,於修業期間內完成以上任一計畫、學程及課程者,獎勵點數 12 點。
(每點獎勵點數之獎勵金額(最高上限為每點新台幣 100 元)。計算方式如下:每點獎勵金額=當年度實際核定獎勵預算金額 ÷ 總獎勵點數。)
五、獎勵金核發:
1. 由圖書與資訊處自系統匯出該學期符合獎勵範圍之修畢學生名單。
2. 符合獎勵資格之名單將公告於教學發展中心網頁,並由教學單位通知獲獎學生。
3. 獎勵金核發採取匯款方式,統一匯入獲獎勵學生登記於學校系統之金融帳戶。
4. 同一計畫、學程及課程之獎勵以一次為限。若學生完成多個計畫、學程及課程,得分別計算獎勵點數。
六、114-2獎勵作業依辦法每學期獎勵一次:
1. 學生填寫獎勵金收據:5/25(一)起由教學發展中心依獎勵條件區分之各計畫、學程及課程學生名單,通知各學院、系助理,連同獎勵金收據送至各學系辦公室,亦請協助轉知所屬院、系學生,務必於6/12(五)前至學系辦公室填寫收據,並於6/16(二)前將學生簽妥之收據擲回教學發展中心。
2. 本辦法獎勵條件明訂學生需修畢獎勵範圍內之計畫、學程及課程,始符合獎勵資格。惟顧及學期末學生離校時間,需請學生於上述時程內先行填妥獎勵金收據,俾利後續核發。
3. 學期末各科目成績送交截止日後,由系統認列為獎勵對象者將公告於教學發展中心網頁;如未符合獎勵資格者,其獎勵金收據予以作廢。
4. 有關跨領域及生成式 AI 課程學習獎勵電子檔海報,請參閱附件二,並惠予協助公告所屬院、系學生。
七、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學發展中心芷翎,分機:6216,亦可使用teams聯絡,謝謝。



